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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发布公租房廉租房租金标准 涉及龙田名郡等三个小区

文章摘要:  为了解决居民住房困难问题,今年多个城市和地区大力发展保障租赁型住房建设,切实解决了一大批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为了更好的服务群众,近日,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起草了《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牡丹区龙田名郡等三个小区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了解决居民住房困难问题,今年多个城市和地区大力发展保障租赁型住房建设,切实解决了一大批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为了更好的服务群众,近日,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起草了《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牡丹区龙田名郡等三个小区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依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菏政办发〔2019〕27号)有关要求,为满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及其他困难群体的基本住房需求,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结合菏泽市实际,菏泽市发展改革委起草了《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牡丹区龙田名郡等三个小区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通信地址:山东省菏泽市长江路999号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科

  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牡丹区龙田名郡等三个小区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

  牡丹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重新核定牡丹区龙田名郡等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菏政办发〔2019〕2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菏泽实际, 在对龙田名郡、时代奥城、双井南街3个小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水平进行调查测算的基础上,决定延期执行其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龙田名郡小区公共租赁住房基准租金标准为:3.5元/平方米·月, 储藏室基准租金标准为:1.6元/平方米·月;廉租住房基准租金标准为:0.75元/平方米·月, 储藏室基准租金标准为:0.4元/平方米·月。

  时代奥城小区公共租赁住房基准租金标准为:6元/平方米·月。

  双井南街小区公共租赁住房基准租金标准为:4.2元/平方米·月。

  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房屋建筑面积收取。实施租赁的单位可根据住房的朝向、楼层等具体情况在基准租金标准的基础上上下浮动5%。

  三、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偿还公共租赁住房贷款本息及租赁住房的维护、管理等。

  四、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执收单位应在租金收取场所显著位置将文件依据、租金标准等情况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本租金标准自2021年5月3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