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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活闲置土地 大连变“包袱”为“资源”

文章摘要:  土地闲置就是一种资源浪费,为了提升土地资源使用效率,闲置土地回收成了一种最常用的手段。大连市已经多次成功回收闲置土地,再次盘活闲置土地建设新的项目,变废为宝,不断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土地闲置就是一种资源浪费,为了提升土地资源使用效率,闲置土地回收成了一种最常用的手段。大连市已经多次成功回收闲置土地,再次盘活闲置土地建设新的项目,变废为宝,不断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与此同时,大连市还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把节约集约用地作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通过规划管控、计划调节、加强用地预审、严格供地标准、强化批后监管等措施,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益。

  反向倒逼,在增量上强化约束。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2020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91号)相关规定,对纳入重点保障的项目用地,在批准用地时直接配置计划指标;未纳入重点保障的项目用地,配置指标与处置存量土地挂钩,根据本年度消化批而未供土地、处置闲置土地情况核算指标核定量和剩余额度,坚决杜绝超计划批地。

  为更好的落实国家产业用地相关政策,2018年大连市出台《大连市支持产业发展落实产业用地政策实施细则》,围绕“鼓励‘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的出让方式供应土地,允许带产业项目挂牌”等内容,明确了土地的供应方式、供应期限和供应价格,鼓励存量土地转型开发。参考自然资源部发布的《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年版)》,对近两年国家发布的产业用地政策进行梳理和汇总,将其中各项政策措施分类补充到《产业用地政策摘要》,编制了《产业用地政策摘要(2020年增补本)》,并在大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上公开发布,以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和使用。

  与此同时,大连市实施工业用地使用权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提高土地征后供应速度。提高产业准入门槛,新建工业项目用地投资强度和容积率水平在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基础上,大连市投资强度指标上浮15%,其中国家级开发区内的工业项目投资强度要上浮25%,省级开发区内的工业项目要上浮20%。新建工业项目(石油、化工、金属冶炼等行业除外)的容积率原则上要达到1.0以上,确保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

  盘活闲置土地,变“包袱”为“资源”。

  将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与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项目结合起来,捆绑推进,以“清”促“建”,综合发力,变“包袱”为“资源”。今后招商项目优先利用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养老、物流、体育、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用地需求,达到盘活利用闲置土地和保障重点项目落地“双赢”的效果,最终让土地“动”起来,产业“活”起来,实现经济提质增效、产业转型升级、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目标。结合自然资源部节约集约用地“双降”工作要求,大连市2016年-2020年处置批而未供土地5000余公顷,处置闲置土地近1000公顷。

  源头管控,在供应上严把关。

  严格落实房地产用地开竣工申报制度。为确保房地产用地项目按时开、竣工,提供有效的市场供给,要求房地产用地项目必须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约定或规定的开、竣工时间进行建设。规范开展土地开发利用的动态巡查。我局将动态巡查作为国土资源管理的一项常态化的工作,根据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项目的开、竣工时间,对项目的实际开、竣工情况进行动态巡查,及时对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的相关信息进行更新,确保批后监管工作落实到位。加强动态监管,实行精准化用地保障。推进招商、立项、征地、供地、建设和监管全流程控制,提高项目用地保障精准度,通过招商时作评价、立项时定标准、征地前作承诺、供地后强监管,促进高质量项目落地。及时处置监测监管预警信息,杜绝产生新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