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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的税款降低了 切实减轻刚需购房家庭的经济负担

文章摘要:  对于中国的许多普通家庭人来说,买房是一个很大的经济压力。一个人买房往往要掏空全家的腰包,除了凑齐房款之外,置业者在买房子的时候还需要缴纳一部分税款。为了减轻人民的生活压力,国家决定对于购房的各项税款比例进行调整,缓解老百姓的买房压力。

  对于中国的许多普通家庭人来说,买房是一个很大的经济压力。一个人买房往往要掏空全家的腰包,除了凑齐房款之外,置业者在买房子的时候还需要缴纳一部分税款。为了减轻人民的生活压力,国家决定对于购房的各项税款比例进行调整,缓解老百姓的买房压力。

  刚刚,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发布了关于《调整珠海市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根据公告,珠海市即将调整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及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征求日期截止至2021年10月17日,公告从2021年11月1日起开始执行。

  根据公告,个人转让二手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5%。对拍卖等特殊情形转让的,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执行,同时,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5%。值得关注的是,目前珠海个人转让二手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为2%,此次调整为1%,个税减少了一半。

  以下附公告全文: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关于调整珠海市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公平二手房转让税负,提升办税便利度,降低征纳成本,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等相关规定,现就我市调整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个人转让二手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5%。对拍卖等特殊情形转让的,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执行。

  二、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5%。

  本公告从2021年11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行业所得率和核定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3号)附件2《珠海市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中:销售不动产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2%同时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