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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1654套房等你申请 最低租金仅需29元每平方

文章摘要:  相信在北京待过的朋友都清楚在这里房租有多贵,不少人都是选择与多人合租一套小房子。北京市政府最近带来了一条好消息,朝阳区此次拿出了共1654套公租房。租金方面更是低至29元每平方,登记时间则是为7月9日开始。只要你符合条件就可能获得资格。

  相信在北京待过的朋友都清楚在这里房租有多贵,不少人都是选择与多人合租一套小房子。北京市政府最近带来了一条好消息,朝阳区此次拿出了共1654套公租房。租金方面更是低至29元每平方,登记时间则是为7月9日开始。只要你符合条件就可能获得资格。

  2021年朝阳区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剩余房源开展“快速配租”的公告

  房源情况:此次配租房源涉及25个公租房项目,房源共计1654套。其中大套型586套,中套型453套,小套型615套。

  意向登记

  (一)配租对象

  2021年7月7日(含)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朝阳区轮候家庭。

  (二)登记时间

  登记时间为2021年7月9日10:00--2021年7月15日17:00

  重点说明:登记时间截止时,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新登记和更改登记意愿的申请。

  (三)登记方式

  本次意向登记工作采取网络自行登记的方式进行,各申请家庭可参考以下两种登记方式:

  1.自行登记:

  操作指南: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网站,点击“业务办理”—“快速配租”—“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操作。

  2.协助登记: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公租房备案通知单原件,到户籍所在街道(地区)住房保障窗口协助登记地点,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协助登记受理时间:2021年7月9日--2021年7月15日(上午10:00-11:30,下午2:00-4: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登记注意事项

  1.一个家庭只可配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已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家庭不可参加本次配租活动。

  2.登记家庭只可在应配租套型范围内选择登记套型。一个家庭仅可选择唯一套型进行登记,登记套型结果作为选房依据。

  3.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符合本次配租条件的家庭不能注册或注册成功后系统显示家庭信息和实际不相符的,请前往户籍所在街道(地区)办事处,由住房保障窗口工作人员协助登记。

  4.廉租住房资格备案家庭在登记上述项目时,须先向户籍所在街道(地区)住房保障窗口提出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申请,获得备案资格后,方可进行登记。

  5.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原“三房”轮候家庭获得公共租赁住房备案资格的,备案时间以原保障性住房资格备案登记时间为准。

  6.截止登记结束之日,申请家庭中有年满60周岁老人的,可认定为“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

  (六)分组及排序规则

  1.分组规则

  本次配租将登记家庭分为三组,分别为第一组、第二组、第三组,具体如下:

  第一组家庭:城镇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家庭、重度残疾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其中城镇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在完成网络登记后,还须于2021年7月9日--2021年7月19日(上午10:00-11:30,下午2:00-4:00,法定节假日除外)期间前往户籍所在街道(地区)住房保障窗口提交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含分散供养),或有效期内的《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进行线下确认,逾期未提交相关证件或提交证件不符合要求的家庭不纳入第一组家庭。

  第二组家庭:原“三房”轮候家庭、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优抚对象(含复转军人、复员军人)家庭、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见义勇为家庭、成年孤儿家庭、消防救援人员等家庭。

  第三组家庭:除第一、第二组外尚未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的朝阳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家庭。

  选房时按照第一组家庭、第二组家庭、第三组家庭的次序依次选房。

  2.排序规则

  以上各组家庭按下列规则排序:

  (1)备案年份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年份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2)备案年份、配租套型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3.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依据线上登记结果、线下确认情况按照上述分组及排序规则确定最终选房顺序。(登记家庭线上登记过程中显示的顺序号并不代表最终的选房顺序。)

  (七)选房顺序公示

  最终选房顺序将于登记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3、选房安排

  (一)选房时按照第一组大套型、第二组大套型、第三组大套型;第一组中套型、第二组中套型、第三组中套型;第一组小套型、第二组小套型、第三组小套型的次序依次选房。

  (二)由于本次所有房源均为剩余房源,因此,在大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中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大套型房源;在中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小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中套型房源。但不得跨档选房(例如:登记配租套型为小套型的家庭不得跨档选择大套型房源),亦不能降档选房(例如:登记配租套型为中套型的家庭不得降档选择小套型房源)。

  (三)选房工作结束后,本次选房顺序号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