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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一租户刚租完房子就被房东通知合同无效 中介公司已人去楼空

文章摘要:  在外地工作的人避不开租房的话题,提到租房除了搬家令人头疼,租房的过程中还存在很多明显的或暗藏的“坑”。比如押金不退、东西坏了没人修...这些虽然都不算大事,但是却对租户的正常生活造成了影响。近期,还发生了一起“刚租完房子就被房东通知合同已经到期必须马上搬离”的时间。

  在外地工作的人避不开租房的话题,提到租房除了搬家令人头疼,租房的过程中还存在很多明显的或暗藏的“坑”。比如押金不退、东西坏了没人修...这些虽然都不算大事,但是却对租户的正常生活造成了影响。近期,还发生了一起“刚租完房子就被房东通知合同已经到期必须马上搬离”的时间。


  近日,一位“租房被坑的租户”反映,他在今年3月3日通过某中介公司租赁了历下区山大路123号院2号楼的一处房子,按照押一付三的方式交费8465元。可刚搬进去没几天,3月13日就被房东告知与众合的合同已到期,要求搬离。想找租赁公司讨要说法,该公司竟已是“人去楼空”。

  租客刚入住,就被房主告知租赁合同无效

  “我是在网上看房子的时候联系的这家中介公司,当时按照他们的约定每月租金是1800元,外加中介费900元,物业费480元,垃圾管理费365元,总共是8465元。”租户说,3月3日他和某中介公司签订了租房合同,当时中介向他出示了房主购房合同、房主身份证等。看到一切手续比较正规的租户也便安心的开始准备搬家。

  “3月12日我和我朋友住进了山大路123号院,结果下午5点房主就联系到我们说,她与该中介公司的租赁合同已到期,并且对方已经延期了5天。”租户说,突如其来的变故让他和朋友有些措手不及,明明刚租的房子,怎么就要收回了呢?“通过与房主交流我们决定一起去该中介门店协商解决,结果3月13日我们去的时候才发现公司办公地址已经出租出去,该公司也不在此办公了。”

  看到手里刚刚签的合同,租户十分气愤,多次试图与中介公司联系,也未得到回音,只好先收拾好东西搬了出去。

  “14号的时候我又去了一次该中介公司,发现这里只留了一个专门退费的人员,表示可以签一个‘客户解除协议’,但退费时间需要一年,分5次退完。”租户担心,目前中介公司已经搬离,如若协议签后未退款,事情依旧无法解决。“现在我就希望能够一次性退还费用。”

  约定时间已过未收到退款,建议走司法程序维权

  根据租户提供的资料记者看到,在客户解除协议中提到了分期退款事宜,其中第一次是在3月15日,退还711元;第二次是在5月15日退还1423元;第三次是7月15日退还1423元;第四次是9月15日退还1423元;第五次是11月15日退还2135元。协议上面留下了租户的联系方式和银行卡号,但对方的信息却完全未体现。“15号等了一天也没收到退款。”对方的“爽约”让租户更加确信了之前的猜测。

  随后,记者又联系到了房主。据房主说,她与该中介公司的合同是于3月6日到期的,然而在到期后公司一直拖欠租赁费用未给。

  3月6日到期的合同,在房主没有续约意愿情况下,3月3日仍在对外出租,这让租户不禁怀疑起中介是否有诈骗嫌疑。“我并不是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只是他们公司的人雇我来帮忙处理退费的。”现在仅能联系到的一名该中介的工作人员表示,他并不负责退钱,只是联系需要退费的房客,在对方同意签订“客户解除协议”的情况下,提供协议给对方。“我也联系不上公司。”该工作人员表示。

  “目前该中介公司已被我们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我们也无法联系到其法人。”为此,历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建议,租客们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