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如果你是租房居住,那么对于“二房东”这个词一定不陌生。为了谋取更大的利益,二房东们会先把房子从业主手里租过来,然后通过“高入低出”、“群租房”、“日租房”等方式把房子转手租出去,这样的方式通常会存在安全隐患。
如果你是租房居住,那么对于“二房东”这个词一定不陌生。为了谋取更大的利益,二房东们会先把房子从业主手里租过来,然后通过“高入低出”、“群租房”、“日租房”等方式把房子转手租出去,这样的方式通常会存在安全隐患。
近日,南京建邺公安分局双闸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举报,称所住小区楼上有一套公寓经常住着外地来的人,担心有安全隐患。
接报后,民警上门核查发现,该小区因为紧邻儿童医院,经常会有带孩子从外地赶来看病,其中有些人图方便不住酒店就在附近小区找日租房住。被举报人陈某见有利可图,于是在小区内租房,擅自将公寓楼进行改造,装修成日租房对外出租。他既未经许可,也未向公安机关报备,属于违法行为。
民警随后将经营者陈某口头传唤至派出所。经审查,陈某是个惯犯,曾经就因涉嫌未经公安机关许可经营旅馆业案被行政处罚过。陈某交代,他将房屋长期租赁后,就隔成几个单间,每个房间以“日租130元”对外招租牟利。
目前,违法行为人陈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该“日租房”也被依法取缔。
警方提示:广大市民群众,如需短期住宿,应当到有营业资质的正规宾馆、旅社、酒店登记,切莫为贪图便宜而选择入住“日租房”,以避免人身财产遭受损失。同时,非法经营“日租房”不仅存在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隐患,还极易成为各类违法犯罪分子藏匿的窝点。市民群众如若发现有此类情况,可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