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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费直接涨一倍?珠海小区回应想怎么定价是自己的自由

文章摘要:  近日珠海市一家小区物业的行为引起了热议,原因就是香洲区钰海上峰名园小区并未小区业主商量就张贴出了贴车费涨价的告示。并且其中还包含了业主临时停车每日封顶要翻倍的规定,面对如此规定小区业主纷纷表示质疑。而小区方面给出的解释则为停车位属于开发商,怎样定价格是开发商的自由。

  近日珠海市一家小区物业的行为引起了热议,原因就是香洲区钰海上峰名园小区并未小区业主商量就张贴出了贴车费涨价的告示。并且其中还包含了业主临时停车每日封顶要翻倍的规定,面对如此规定小区业主纷纷表示质疑。而小区方面给出的解释则为停车位属于开发商,怎样定价格是开发商的自由。

  上述引发热议的通知称,为了加强本小区车位的管理,决定对钰海上峰名园地下车位未出售的产权车位作出调整:自2021年9月1日起,根据市场调节价单车位月租金为570/月;自2022年1月1日起月租金为670元/月,业主临时停车30元/天封顶。

  一名章姓业主质疑,小区原本的包月停车费为380元,业主临时停车15元/日封顶,按照通知,停车费包月价格至明年要涨到670元,涨幅接近八成,业主临时停车费则直接翻倍,此举违反发展与改革局发布的相关规定。

  该名业主称,发改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住宅小区机动车停车保管服务收费行为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制定和调整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费收费标准,应当由停车场经营者依法与业主协商,经该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同意后,通过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合同约定。未经依法协商,不得擅自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小区停车场经营者未经与业主协商,私自调高停车价格,于理不合,于法不符,恳请予以纠正。

  小区停车费涨价是否属实?上涨有无依据?南都记者就此联系到钰海上峰小区的物业处核实。物业负责人表示,上调价格一事属实,但该小区的停车位情况与其他小区不太一样,停车位属于开发商,所以价格的制定也由开发商决定。目前,小区大部分业主对价格暂时没有异议。

  珠海市香洲区前山街道在调查后回应,根据建设部颁发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25条,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收益,谁维护”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的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依法进行转让租赁。新颁布的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关于租赁的期限及价格是由建设单位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