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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统筹解决重点群体租赁难题

文章摘要:  近年来,城乡发展快速,许多老旧的地区、建筑、设施都被强制拆迁,以此来建造其他的的产业。城乡发展需要循序渐进,不能大规模的强制拆建,如今住建部已经严格规定严禁大规模的拆除,不强制人民迁居,对于房屋租赁的价格涨幅也有了严格控制。

  近年来,城乡发展快速,许多老旧的地区、建筑、设施都被强制拆迁,以此来建造其他的的产业。城乡发展需要循序渐进,不能大规模的强制拆建,如今住建部已经严格规定严禁大规模的拆除,不强制人民迁居,对于房屋租赁的价格涨幅也有了严格控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介绍,近日正式印发实施《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她强调,要划出城市更新重要底线,控制大规模拆除,控制大规模增建。要保留城市记忆。尽量保留、改造、利用既有的建筑,不随意移迁拆除已经认定的历史建筑、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稳妥推进城市更新。探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

  8月3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

  通知指出,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除违法建筑和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且无修缮保留价值的建筑外,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原则上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提倡分类审慎处置既有建筑,推行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和微改造。

  倡导利用存量资源,鼓励对既有建筑保留修缮加固,改善设施设备,提高安全性、适用性和节能水平。对拟拆除的建筑,应按照相关规定,加强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严格履行报批程序。

  严格控制大规模增建。除增建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大规模新增老城区建设规模,不突破原有密度强度,不增加资源环境承载压力,原则上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建比不应大于2。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允许适当增加建筑面积用于住房成套化改造、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等。鼓励探索区域建设规模统筹,加强过密地区功能疏解,积极拓展公共空间、公园绿地,提高城市宜居度。

  严格控制大规模搬迁。不大规模、强制性搬迁居民,不改变社会结构,不割断人、地和文化的关系。要尊重居民安置意愿,鼓励以就地、就近安置为主,改善居住条件,保持邻里关系和社会结构,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居民就地、就近安置率不宜低于50%。

  确保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平稳。不短时间、大规模拆迁城中村等城市连片旧区,防止出现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失衡加剧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租房困难。

  注重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完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改善公共环境,消除安全隐患,同步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统筹解决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租赁住房问题,城市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

  通知还指出,保留利用既有建筑。不随意迁移、拆除历史建筑和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不脱管失修、修而不用、长期闲置。对拟实施城市更新的区域,要及时开展调查评估,梳理评测既有建筑状况,明确应保留保护的建筑清单,未开展调查评估、未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的区域,不应实施城市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