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许多城市的房地产市场都存在着炒房客,因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持续上涨的房价为他们提供了非常高昂的利润。但是目前国家已经开始采取措施来整治乱象,最近内蒙古突然重新修订了二房公积金的规章制度、让一些炒房客措手不及。
许多城市的房地产市场都存在着炒房客,因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持续上涨的房价为他们提供了非常高昂的利润。但是目前国家已经开始采取措施来整治乱象,最近内蒙古突然重新修订了二房公积金的规章制度、让一些炒房客措手不及。
只是一纸通知,内蒙古把购买第二套住房的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利率就多了10%。而且,执行时间是通知自发布之日起。通知发布那一天是8月9日。
如果按照时间顺序捋一捋,我们会发现,一年时间,事关呼和浩特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调整,已经遭遇了三连击。
本来就走下坡路的呼和浩特房地产,在住房公积金的三连击下,瞬间入秋。
1.三连击的背后是这座城市房地产思维的变化
内蒙古调整住房公积金房贷的前两个月,6月1日,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就做出了调整。其主要内容是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提高三成,住房贷款利率比首套上浮一成;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再往上推,2020年7月14日,内蒙古发布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从当年8月1日起,取消借款人“同户籍”家庭成员购房也可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两级部门配合的紧密无间。实际上,如果按照住房公积金房贷调整的公布时间算,呼和浩特购买二套房的实际利率,并不是上浮1+10%+10%=1.20%,那么简单。而是(1.1×0.1+1.1)%=1.21%,小数点后两位多一个数,那就意味着以“万元”为计量单位的金额价差。
复盘三连击的轨迹:是内蒙古对房地产的思维,从“放任”到“监管”的转变。
早在一年多前,开始收紧公积金贷款政策,然后是呼和浩特大幅提高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最后再由内蒙古在二套房贷款利率上的上浮10%,打完收功。
2.住房公积金贷款调整,一个细节请注意
官方数据显示,2021年7月,呼和浩特商品房上市面积同比下降17.59%,环比下降27.04%。商品住房上市面积同比下降37.6%,环比下降43.7%。在新建商品房销售数据上,成交面积不足上市面积一半,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面积仅为上市面积一半。
虽然成交面积数据上,环比都有不同的上涨,但是,总体下滑趋势愈发明显。
作为一直如丝般顺滑的呼和浩特房地产市场为什么忽然之间出现这种“断崖式”下跌呢?
当我们把这一现象归罪于炒房客的退潮,学区房的熄火,另一个有趣的数据被铁口断房挖掘了出来——
2020年的数据显示,内蒙古住房公积金实缴职工252.34万人,人均缴存额1.75万元排名全国第十位。内蒙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中,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6.38%,国有企业占 27.43%,超过七成是“稳定就业”群体。而在呼和浩特,云集了内蒙古、呼和浩特以及市四区三级各机关部门和事业单位,这个“稳定就业”群体的占比,恐怕只高不低。
作为收入稳定,信息渠道广泛的这一群体,对房地产的嗅觉,大体上应该比专职炒房客也不遑多让。
在内蒙古住房公积金房贷调整通知里,一个细节也许就漏了调控的底。那就是通知括号里称:“家庭房屋套数的认定以中心房产信息查询系统为准,职工对查询结果有异议的也可向购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房屋套数查询”。
这是不是说,刚需购房者千呼万唤的个人住房套数查询服务已经进入实操阶段,很多隐性购房群体的房产套数将无所遁形呢?
3.复合式房地产调控,告诉你一个真实的楼市
任何事物都具有联系性,割裂地看问题就容易出现判断上的偏差。
比如,此前购房者买房时,都会看到以往的各种房地产调控。所以就片面地认为房价会跌。但是,这些调控都是针对房地产的销售端的限价、限贷、限贷、限商、限购等措施。市场的需求在那,人为的禁止,就如大禹的父亲治水用“堵”的办法一样,房价只会越调越高。
而自2016年“房住不炒”理念提出后,房地产调控步入复合式的深水区。调控的方向也从房产销售端向融资端、个人贷款端深化。所以,我们会发现,此次长达5年的房地产调控,既有土地端的集中供地,也有价格端的二手房参考价,更有针对房企融资端的“三道红线”,对银行和购房者贷款端的“两道红线”。
当棚改货币化已经成为过往,三四线城市地价房价的洼地已经被填平,底层逻辑和上层思维都在对房地产套缰绳的时候,包括呼和浩特在内的诸多三四线城市的房地产市场,也该到了用包含住房公积金房贷在内的综合手段挤泡沫的时候了。